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段18号1幢2单元6楼1号房屋

价格便宜,地段好
起拍价:¥31.5353万元     评估价:¥45.0504万元     标的物保证金:4万元
标的状态:
0
标的类型:
0
所在城市:
12
处置法院: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开拍时间:
拍卖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1-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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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
权证信息
  • 执行裁定书案号:无
  • 产权证:无
  • 土地性质:无
标的物详情
竞买公告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二、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

三、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拍卖公告

             

(2021)川0181执恢297号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3日10时至2021年9月2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8/10?spm=a213w.3065169.courList.2549.EUuza4) 户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拍品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段18号1幢2单元6楼1号房屋

网询均价:45.0504万元

起拍价:31.5353万元

保证金:4万元

加价幅度:0.1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南段18号1幢2单元6楼1号

执行案号

(2021)川0181执恢297号

业务件号

产权证号:201000978

权利限制情况

都江堰法院首查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房屋用途

住宅

建成年份

2000

建筑面积

产权证载明房屋建筑面积121.94平方米

户型结构

3室2厅2卫

财产占有情况

有人居住,承诺拍卖成交后配合腾房

是否负责腾退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说明

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1.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缴纳税费。

3.法院所展示的信息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注:标的物水、电、气及物业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400-9959166(四川优拍)、或登陆网址http//www.sfupw.com网站自助预约。预约成功后,辅拍公司将在竞价前统一组织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者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两人及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六、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9月15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账号:9558854402002316118;转账时务必备注:(2021)川0181执恢297号)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买受人必须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向法院缴付全额尾款。特别提醒:有需要贷款的竞买人请在开拍前留足时间自行与银行联系,完成贷款资料的提交与审核,确认有贷款资格后再参与竞拍,相关贷款问题与本院无关。如买受人在贷款能否通过审批都不确定的情况下盲目竞拍而导致悔拍,可能造成的保证金被没收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贷款、过户咨询电话:400-995916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28-8713925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